如果不幸發生醫療糾紛時,您有什麼可以作為證據呢? 1.病歷或是住院時的紀錄(醫護人員對於病人的觀察紀錄) 2.醫院拍攝的X光片、MRI或CT..等照片 3.健保醫療紀錄:健保紀錄會包含住院、門診或急診的時間,以及醫療項目、費用..等,但自費項目不包含在內 4.人證:有親自看到相關事實的護士、醫師、社工、病患、看護..等 5.診間錄音:家屬為了蒐證可以再診間進行時錄音,需注意的地方是一定要有病患本人的聲音!